雙政通〔2021〕8號雙峰縣人民政府關于改善縣城環境空氣質量的通告
雙政通〔2021〕8號雙峰縣人民政府關于改善縣城環境空氣質量的通告
- 索引號:hnsf-2021-11-037476
- 文號:雙政通〔2021〕8號
- 統一登記號:SFDR-2021-00008
- 公開方式:政府網站
- 公開范圍:全部公開
- 信息時效期:2026-11-18
- 簽署日期:2021-11-18
- 登記日期:2021-11-18
- 所屬機構:雙峰縣司法局
- 所屬主題:環境
- 發文日期:
2021-11-18 15:34 - 公開責任部門:雙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SFDR-2021-00008
雙峰縣人民政府
關于改善縣城環境空氣質量的通告
(雙政通〔2021〕8號)
為有效防治大氣污染,改善大氣環境質量,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《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及市、縣大氣污染防治相關規定,現就改善縣城環境空氣質量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1.各排污企業應確保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,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。
2.建筑工地應按照“六個百分百”(建筑工地周邊百分之百圍檔、場內道路百分之百硬化、進出車輛百分之百沖洗、裸露渣土和物料百分之百覆蓋、施工現場百分之百濕法作業、渣土車輛百分之百密閉運輸)要求,嚴格落實施工現場污染防治措施。
3.城區道路要加大清掃保潔、灑水降塵頻次;城區嚴禁露天堆放煤炭、砂石、灰土、垃圾等揚塵物料。
4.禁止違規傾倒渣土、建筑垃圾行為,禁止渣土運輸車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、超高超載。嚴查渣土運輸車輛不按規定裝載、灑漏拋撒等行為。
5.賓館、酒店、飯店、夜宵店等餐飲服務單位要規范經營,使用清潔能源,應確保油煙凈化裝置正常運行。
6.禁止“黃標車”“無標車”上路行駛;禁止無牌無照、套牌、報廢、改裝(經合法審批的除外)車輛上路行駛。
7.全縣各企事業單位、個人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區、交通干線附近露天焚燒秸稈(含垃圾、落葉、雜物等),縣城禁燃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。
8.全縣各企事業單位、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,積極參與和支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。對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,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嚴肅處理。
特此通告。
雙峰縣人民政府
2021年1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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